网络教育

江南大学网络教育毕业论文(设计)写作规定

发布日期:2021-03-31来源: 编辑:

毕业论文(设计)是网络教育完成教学计划、实现本科教育培养目标的一个重要教学环节。为适应深化教育改革、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新的要求,进一步规范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,不断提高毕业论文(设计)质量,结合我院网络教育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规定。

一、毕业论文(设计)的基本要求

1、学生开始毕业论文(设计)写作前,必须已学习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全部课程(包括正在学习的课程),不管是否通过。

2、学术规范检查按照学校要求进行,学生可通过毕业论文写作平台(以下简称“平台”)中的论文检测系统进行重复率检测。毕业论文(设计)允许的重复率上限为30%

二、毕业论文(设计)写作时间安排

以各写作批次公布的写作时间表为准。

三、毕业论文(设计)写作与指导

1、写作步骤

申请论文写作方向(选题)、确定指导教师、拟定毕业论文(设计)题目、撰写开题报告、初稿写作、二稿写作、终稿写作、终稿重复率检测。

2写作要求

1)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各环节的毕业论文(设计)写作并在平台中提交,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,将无法进入下一环节的写作。

2)毕业论文(设计)正文字数一般不少于8000字。

3)二稿提交后即可进行重复率检测,终稿提交后必须进行重复率检测,直至符合规定要求。

3、指导教师

1)毕业论文(设计)指导教师由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。

2)指导教师要有较强的责任心,对学生提交的开题报告、初稿、二稿、终稿能及时审阅并提出修改意见。

3)在工厂或工作单位进行的毕业设计,可聘请该单位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技术人员联合参加指导工作,以确保毕业论文(设计)质量。

四、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和成绩评定

1、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

1)学生根据毕业论文(设计)初评成绩决定是否参加答辩,参加答辩的学生应向所属校外学习中心提出答辩申请,由校外学习中心汇总后提交学院。初评成绩为“未通过”的学生不可申请答辩。

2)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由各专业所在学院答辩委员会(3-5人)负责。答辩委员会根据需要可下设毕业答辩小组。

3)答辩时由学生陈述毕业论文(设计)主要内容、研究方法与技术。答辩小组提问,考察学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。

4)答辩小组评定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成绩并写出评语。

5)在答辩过程中,如发现毕业论文(设计)有抄袭或其它严重违规之处,答辩小组对成绩有最终决定权。

2、毕业论文(设计)成绩评定标准

毕业论文(设计)的成绩分为五个等级:优、良、中、及格、不及格。

具体评定标准如下:

  ① 观点正确,能综合运用所学过的理论。

  ② 密切联系实际,有分析、有深度、有创见,对现实有指导意义。

  ③ 中心突出,论据充足,论述清楚,说服力强,结构严谨,文字流畅。

  ④ 材料丰富、可靠,能运用科学方法加工整理。

  ① 观点正确,能较好地运用专业理论知识。

  ② 较好地联系实际,分析问题较全面,对实际工作有一定参考价值。

  ③ 中心明确,论据较充足,层次较清楚,文字通顺。

  ④ 材料比较丰富可靠,能较好地进行加工整理。

① 观点正确,能较好地运用专业理论知识。

  ② 较好地联系实际,分析问题,对实际工作有一定参考价值。

  ③ 中心明确,论据还较充足,层次还较清楚,文字通顺。

  ④ 材料还较丰富,能较好地进行加工整理。

及格

  ① 观点正确,能基本掌握与本文有关的专业理论知识。

  ② 尚能联系实际,有一定的分析问题、解决问题的能力。

  ③ 阐述清楚,文字尚通顺。

  ④ 有一定的材料,并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加工整理。

不及格

 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及格

  查重结果不符合规定要求或未查重的。

  观点不明确,或在理论上有根本错误,基本理论知识掌握很差。

  文章无中心,层次不清楚,逻辑混乱,文句不通。

  没有调查资料或材料,或材料凌乱、失真。

  主要内容基本抄袭于他人。

3、毕业论文(设计)成绩评定

1)毕业论文(设计)的成绩由初评成绩和答辩成绩组成。

2)每个写作批次只有一次答辩机会。未参加答辩的学生,视其放弃答辩机会,综评成绩记“及格”。

3)学生自正式取得学籍之日起,凡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社正式出版的论著(系第一作者),密切结合本专业。在毕业论文(设计)写作前,经学生本人申请,并经指导教师审阅,学院批准,可视为等同毕业论文(设计)成果,可直接评定成绩及参加答辩。

4)如发现毕业论文(设计)存在抄袭、购买、代写等不端行为,取消其成绩,作延迟毕业处理,情节严重者将予以开除学籍处分。

4、毕业论文(设计)重修

1)毕业论文(设计)成绩不及格者须缴纳相应学分的重修费用后申请重修。

2)拟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,若毕业论文(设计)成绩未达到中者,学生在籍期间及毕业后一年内,学院提供一次重修机会。须缴纳相应学分的重修费用,取最高成绩作为最终成绩。

 

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。

 

 

 

 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江南大学继续教育与网络教育学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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